办理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执照有关程序及所需材料
有关程序:
1. 邀请科室应于外宾到达前三周向院长办公室提出由科主任签名的申请。由院长办公室呈主管院长审批。
2. 院长办公室草拟“关于办理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执照”的申请函,加盖医院公章,连同其他所需材料递交广东省卫生厅医政处审批。
3. 院长办公室将省卫生厅颁发的《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原件发给邀请科室;复印件送医务处备案。
所需材料:
1. 科室申请内容包括邀请专家,手术名称,手术时间、地点,责任的承担,申请时限;科主任签名。
2.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的个人申请书(医师手写签名、原件)。
3. 邀请或聘用单位证明。
4. 协议书或承担有关民事责任的声明书。
5. 外国医师学位证书;
6. 外国医师学位证书公证证明;
7. 外国医师在其本国的行医执照/行医权证明;
8. 外国医师在其本国的行医执照/行医权证明公证证明;
9. 外国医师的健康证明及中文译文;
10. 外国医师个人简历及首页中文译文;
11. 外国医师的大一寸照片2张;
12. 外国医师身份证明(医师护照复印件,至少六个月的有效期);
13. 办证费用:人民币25元;
14. 医院申请函。
注:① 提交材料请按上述目录排好顺序;
② 请科主任在复印件上确认与原件相符并签名;
③ 在外文原件/复印件上注明材料名称。
院长办公室
二OO七年八月十四日